公共网络海报新闻济南,9月27日(记者张文)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缩短房地产登记处理时间的工作计划》的通知济南市建议,到2019年底,应立即完成该市的简单登记服务,如抵押注销登记、地址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扣押登记、个人姓名变更登记和婚姻财产分析。全市网上申请的新建商品房转让抵押登记减少到1个工作日,涉及实体经济企业3个工作日,其余登记服务减少到5个工作日。到2020年6月底,全市房地产登记业务将基本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反馈、现场核查、一次性完成的“网上加房地产登记”模式。
到2019年12月底,市、区、县自然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将通过共享交流平台基本实现:到2019年10月底,将获得司法部门集中存储的司法判决信息、判决书和调解书。12月底前,获取组织部门存储的党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信息;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完善申请人的姓名信息、身份证号码、户口簿登记地址和照片等信息共享路径和数据库数据,具备条件的市和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均启用人脸识别设备;获取民政部门存储的婚姻登记、火化、社会组织登记等信息。
到2019年10月底,二手房转移登记“全链”业务将试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查、一次性访问、当日完成、网上申请首次登记。到12月底,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扣押登记、异议登记、遗失补充证明等网上房地产登记申请基本实现。到2019年9月底,将在有资质的银行金融机构设立房地产抵押登记服务点,实现抵押登记“无会议”申请。加快电子许可证试点工作。12月底前,试点将推出房地产登记电子许可证,建立统一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平台,利用电子媒体保存房地产登记信息,通过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电子许可证的收集和使用。
到2019年12月底,济南市区县自然资源部门将力争基本实现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口受理、平行处理”。他们将被安置在同一个大厅,建立同一个验收窗口,一次收集所有材料并分发给所有部门进行并行处理。
2019年9月底前,济南市将实行抵押、变更、转让、注销等相关登记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查和登记模式,以减少申请人数,提高审查效率。12月底前,将实行新建商品房转让、抵押预告登记和单方申请各类预告登记。
截至2019年9月底,未列入申请材料清单或不受强制要求的申请材料将被合并和减少,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交可通过部门联网直接获得的材料的纸质材料。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银行身份等数据的预存储、重用。
我们将加快网上查询、支付和特快专递(邮政特快专递)许可。改革在线服务大厅,通过系统设计远程见证各方,提供免费的在线信息查询服务。个人住房上市交易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支付宝支付土地出让金。推进特快专递许可证发放业务,逐步实现免费特快专递许可证发放。
到2020年,济南市各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将全部配备执法工作室,实现房地产登记处的法治服务。